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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科院通知
关于全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公告(第四十三批)
发布时间:2021-3-19 14:44:57 浏览量:2962 【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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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省安监局关于印发<江苏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苏安监规〔2017〕2号)的要求,依据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》(AQ3013-2008)、《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评审,确定常州市长润石油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,现予公告。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。详见附件。
附件:关于全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公告(第四十二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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